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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吳亞東通訊員鄭而明陳莉 父親在印尼做鋼材生意,母親在日本,哥哥在廈門做房地產……一套家境殷實的說辭,再加上駕駛名車的照片,福建省福清市一名只有高中學歷的年輕女孩搖身一變,將自己包裝成“白富美”,不到兩年時間詐騙多名男子147餘萬元,近日她因犯詐騙罪,被福清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2011年7月,被告人魏某與被害人倪某通過QQ聊天結識。魏某在QQ空間中上傳了多張駕駛名車的照片,並向倪某謊稱家境富裕,倪某遂與魏某確立了戀愛關係。之後魏某以倪某女友的身份住在倪某家中,多次以結婚考驗等為由向倪某及其家人索要錢財,用於個人揮霍及與倪某的共同開銷。自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倪某先後通過匯款、現金等方式向魏某交付103.5萬元。
  2012年6月,魏某用同樣手段與被害人楊某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騙走楊某6000元及日幣65萬元(摺合人民幣51675元)。與此同時,魏某與被害人小俞又通過“福建小跑車聯盟”組織的活動結識。魏某經常駕駛名牌跑車使小俞誤以為她是“富家女”。2012年7月,魏某先後4次騙取小俞1.6萬元。
  2012年11月,被告人魏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害人張某,同年12月12日,魏某謊稱父親生病向張某借錢,並稱當日晚即歸還。張某信以為真,因身上無現金,便將兩張信用卡交給魏某使用。接下來三天,魏某用這兩張信用卡在福州、福清取現併購買金器、化妝品等物,花去27078.76元。
  2013年2月,魏某與被害人吳某正式交往。其間同案人“阿勇”(另案處理)唆使魏某假扮“富家女”騙取吳某錢財,並向魏某提供各類名車作為作案工具。2013年2月至5月初,魏某伙同冒充其哥哥的“阿勇”以各種理由多次騙取吳某錢財共計17.7萬元並從中分得3萬元。
  魏某不僅多次行騙陌生男子,還將歪主意打到了妹妹的前未婚夫身上。2012年4月,被害人俞某與魏某的妹妹小魏取消婚約。2012年5月8日至6月底,魏某利用妹妹的手機號碼並冒充小魏,稱自己後悔之前作出的退婚決定,先後以開店、還債等理由向俞某索要錢財16.42萬元。之後魏某的父親代她向俞某返還10.3萬元。2013年5月31日,魏某終因涉嫌犯詐騙罪被警方逮捕。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財物,金額達人民幣1476953.76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繼續追繳尚未退出的違法所得。  (原標題:妙齡女多次假扮“白富美” 共騙得147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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