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1月21日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關鍵字排名拘禁婦女強姦殺人組織賣淫罪犯李浩21日在河南省洛陽市被依法執行死刑。
  被告人李浩經河南省洛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審理,被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設計裝潢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宣判後,李浩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13年8月5日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訊問了被告人,核准李浩死刑。  (原標題:洛陽“性奴案”主犯李浩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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