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r 06 Sun 2014 03:05
一對母女前後產子滿月女嬰當阿姨
- Mar 20 Thu 2014 05:28
日本外相會見中國大使確認中日將努力回到戰略互惠軌道
早報訊 在中日因釣魚島問題和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等問題持續對立的情況下,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昨天下午在外務省會見中國駐日大使程永華,雙方就為發展兩國戰略互惠關係而努力保持對話達成了一致。
- Mar 08 Sat 2014 23:07
感冒病人緣何爆棚
- Mar 06 Thu 2014 12:52
【今日好青年】辛福:“折翼天使”的“幸福使者”
- Mar 06 Thu 2014 12:51
冀中星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專電(塗銘林苗苗)備受關註的“首都機場7·20爆炸案”29日9時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該院終審裁定,駁回冀中星的上訴,維持原判。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一審宣判後,冀中星在法定期限內以其系過失引發爆炸,原判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且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上訴人冀中星,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北京市三中院對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經審核確認,上訴人冀中星為引發關註以解決自己的上訪訴求,在山東省家中自製爆炸裝置並乘長途車攜帶至首都機場航站樓國際到達B出口,明知按動按鈕開關會導致爆炸,為了使民警無法靠近,手持爆炸裝置威脅民警並按壓爆炸裝置按鈕開關,放任爆炸結果的發生,引發爆炸,危害公共安全,致其本人重傷,並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爆炸罪,應依法懲處。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就冀中星出於對相關部門處理其受傷致殘一事不滿而實施爆炸的案件起因已給予認定,一審法院在查明原公訴機關指控的冀中星犯爆炸罪的事實後作出判決,符合法定程序,並無不當。原判綜合考慮冀中星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案發現場避免了更嚴重危害後果的發生等從輕情節以及攜帶爆炸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京、在首都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出口引爆等從重情節,對冀中星量刑適當。三中院認為,一審法院根據上訴人冀中星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對在案扣押物品的處理亦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冀中星的親屬、媒體記者等旁聽了本案的宣判。 (原標景觀設計題:冀中星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 Feb 24 Mon 2014 17:24
胞弟竊占土地遭搜索 苗慄縣長劉政鴻:毋枉毋縱
- Feb 17 Mon 2014 13:16
發改委:“煤改氣”不能一哄而上_fin
央廣網北京11月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面對史上最嚴重天然氣供需矛盾,國家發改委昨天連發兩份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在多渠道籌措資源、增加市場供應的同時,切實落實供氣合同,各地發展“煤改氣”等天然氣利用項目不能一哄而上。 (原標題:發改委:“煤改氣”不能一哄而上_fin)